“真的太谢谢你了!你是我生命里的一道光,我想给你一个拥抱。”12月27日,一起离婚案件的被执行人朱某向执行干警叶文君送上了一面锦旗、一束鲜花、一封感谢信以及一个真诚的拥抱,是什么事情会让被执行人如此表达感激之情?
案件背景
“我们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较差,双方性格不合,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朱某在煎熬中选择了离婚。双方在屯溪区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作出了约定,并由法院作出调解书进行确认。根据协议,男方曹某将获得共有房产的所有权,女方朱某需协助完成过户手续。
矛盾再现
然而,在准备收拾个人物品时,朱某发现自己的贵重私人物品不翼而飞,遂拒绝协助配合曹某办理房产过户。曹某称其未找到该物品,且该物品的权属未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遂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按照离婚调解书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这段婚姻让我身心俱疲,庭审的时候我只想离婚,没想到要回私人物品,明明是对方没有将东西还给我,凭什么要求我去过户房产。”朱某对此表示不解和委屈。
温情解决
调解书内未提及朱某的私人物品,该物品并非执行范围。执行干警小叶本可将房产强制过户到曹某名下办结此案,但看着情绪激动的朱某,小叶并未简单地按程序办事,而是采取了更为人性化的处理方式。一方面,小叶从女性的角度出发,不断耐心地劝解朱某,逐步化解了她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小叶与曹某多次进行沟通,向其说明隐瞒或藏匿夫妻财产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经过不懈努力,曹某从开始的“找不到”到“找找看”,最终转变为“找到了”。朱某拿回了丢失的物品,房产也顺利完成了过户,避免了进一步的法律纠纷,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执行干警小叶秉持“如我在诉”之心,压实“如我在执”之责,妥善解决了双方的矛盾,成为了朱某心中的那道光。屯溪区法院也将继续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全力维护法律权威尊严的同时,保障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努力追逐人民群众心中的那道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