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麻烦你们了,耽搁你们午休了!”当事人双方纷纷向利用午休高效办案的刘法官连声道谢。11月25日,屯溪区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高效化解。
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期间,被告杭州某公司向原告黄山某公司采购塑粉等材料,但尚欠货款1万余元未支付,经多次催款无果,原告遂起诉至法院。本案原定开庭时间是11月26日,杭州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个人原因提前一天抵达黄山市,希望法院能召集双方提前开庭,省得明日再来、反复奔波。经沟通,原告代理人同意提前开庭,但要从外地赶来。原告代理人赶到法庭时,已到中午,刘法官利用午休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刘法官感慨到:“用一个午休实现案结事了,免去双方当事人多次来回奔波追款,很值!”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下一步,屯溪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优质、高效、务实的便民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