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黄山市诚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与程学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皖1002执1853号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程学有,男,1978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屯光镇泉源坞23号,公民身份号码342701197805270013。
执行标的:13501元。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由本院顺利执行到位全部或部分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联系人):0559-2319382、19955990110,王法官
悬赏期限:该案执行完毕前。
郑重承诺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员信息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