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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判后调解,案结更需事了
作者:陈进红  发布时间:2024-10-31 08:52: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屯溪区法院坚持案结事了理念,发挥“全流程调解”能动作用,在对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作出判决后,利用“云法庭”耐心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判后和解,使本来准备“上诉”的案件转为“和解”,避免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及执行程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这是一起两名劳动者共同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欠付报酬及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双方调解,终因双方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依法做出判决。案件判决后,用人单位不服判决要求上诉。

从案件程序来讲,一审案件已经审结。但本着从根源化解矛盾纠纷、案结事了的原则,承办法官针对提起上诉的一方,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释法明理,对当事人的疑惑逐条进行了解答。通过判后答疑,办案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因工作理念不同产生误解,并无实质矛盾,仍有继续调解的意愿。承办法官决定在判决后再次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争取用最少的程序解决“当事人一件事”,让诉讼程序“不反复”,让人民群众“少折腾”,让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

因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远赴国外带队集训比赛,与国内存在时差,且集训不方便使用手机。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下班休息时间通过越洋电话或微信留言的方式多次沟通,传达调解意见、完善调解方案,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原被告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理性对待纠纷,最终双方就付款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纠纷以“云上调解”的方式得以圆满解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习近平总书记讲过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屯溪区法院将继续探索和创新调解工作机制,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诉前、诉中、判后调解中充分发挥作用,过好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三道“解纷关”,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为辖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现代化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