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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笑融冰,法暖民心——红色青年法庭温情化解未成年人权益纠纷
作者:庆小琴 孙梦瑶  发布时间:2024-10-08 18:40: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屯溪区法院黄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涉未成年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温情开展调解工作,用实际行动诠释“以笑融冰、法暖民心”的司法理念。


基本案情

陈某与汪某、薛某、姚某是同学,双方因口角纠纷引发肢体冲突,导致陈某住院治疗。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力求化解双方矛盾,但由于双方互存怨气且分歧较大,初次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并未因此放弃,而是更加坚定了公正、高效解决纠纷的决心。在案件庭审现场,承办法官通过庭审调查、举证质证等审理过程,确保案件的每处细节得到充分论证。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告知双方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并以自己同为人母的身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别与四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单独沟通,用温暖的笑容和真诚的话语逐渐融化了双方心中的坚冰,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立场与难处。

经过不懈地努力,这起看似难以调和的纠纷最终圆满解决。承办法官结合案情“趁热打铁”,向四位监护人发放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未成年人心里特征告知书》,强调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更是温暖人心的力量。一次“零距离”的调解,打开了双方当事人的心扉,回应了群众关切,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法庭。屯溪区法院将继续秉持“以笑融冰、法暖民心”的宗旨,积极探索和创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让法治之光照亮孩子们的成长之路。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