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黄山市某公司与霸铝建材(广东)有限公司、张文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皖 1002 执恢 217 号
被执行人:霸铝建材(广东)有限公司,住佛山市南海铝顺建材有限公司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3PYQA5W。
法定代表人:张文杰。
被执行人:张文杰,男,1984 年 2 月 28 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成武县大田集镇满白寺行政村满白寺村 436 号,公民身份号码 372924198402281856。
执行标的:164771.29 元。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由本院顺利执行到位全部或部分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 10 日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 20%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联系人):0559-2319950、19955990110,王法官
悬赏期限:该案执行完毕前。
郑重承诺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员信息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