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程正军与李国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皖1002执恢68号
被执行人:
李国芳,女,1978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休宁县渭桥乡资村村上组 ,公民身份号码341022197807293924。
执行标的:36629.58 元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由本院顺利执行到位全部或部分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联系人):0559-2319344、18955991230,查法官
悬赏期限:该案执行完毕前。
郑重承诺: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员信息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