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01.82 | 25.14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1.82 | 0.1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00 | 24.96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50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0 | 24.96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5.14万元,完成预算的24.69%;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基本无公务接待事项,车辆使用频率也降低。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车辆运行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0.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96万元,占99.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无变化,原因是2022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2022年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9%;较上年减少0.68万元,下降79.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基本无接待事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2022年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2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工作、案件评查、业务指导,外省、市法院办案交流、异地审理案件、异地执行案件、异地协调案件等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屯溪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屯办〔2013〕35号)、《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办公室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6万元,完成预算的24.96%;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计划采购的执法执勤用车未采购。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运行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无变化。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计划采购的执法执勤用车未采购。决算数较上年无变化。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6万元,完成预算的49.92%;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车辆使用频率降低。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车辆运行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案件办理、送达,异地开庭,押解囚犯等执法执勤事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