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屯溪区人民法院与屯溪区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展开沟通探讨。屯溪区法院副院长汪琼,屯溪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常务副主席张小标出席会议。
会上,通报了屯溪区法院、屯溪区总工会上半年度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双方围绕“工会+法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双方一致认为,长期以来,区法院及总工会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做强劳动法律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以及利用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促进劳动纠纷诉源治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相关实践被评为省级诉源治理典型案例,在配合的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工作方法需要不断深化。
会上,双方商定建立双方联席会议、通报会商、诉调对接、司法建议与工会监督衔接、队伍共建、合作宣传等六项工作机制,并签订《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下一步,屯溪区法院与屯溪区总工会将继续完善“法院+工会”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常态化沟通衔接机制,聚焦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