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端午特辑 | 粽叶飘香端午至 正是执行攻坚时
作者:王驰元  发布时间:2024-06-07 15:10:06 打印 字号: | |

6月7日,屯溪区法院围绕“终本清仓”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执行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端午节前执行行动。

拘传威慑促履行


伴随着铁门“咚咚”的敲击声,睡眼朦胧的杨某看到十余名干警出现在自家门口时,瞬间就怔住了。2023年11月8日,唐某与杨某对欠款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确认后出具民事调解书,杨某应于2023年11月19日前一次性给付唐某4.1万元,但杨某并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通知杨某履行义务,但其却以种种理由逃避执行。最终,执行干警找到杨某住所并对其拘传,迫于执行压力,杨某亲属代为履行了部分欠款,并与唐某达成和解协议。


缓刑期间别任性

可能有人会这么想,被判了刑就不用还钱了,但事实绝非如此。胡某、潘某、鲍某与休宁县某制衣厂、朱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因被执行人休宁县某制衣厂、朱某未支付劳动报酬,胡某、潘某、鲍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主动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法院决定对朱某采取强制措施。在拘传的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朱某因犯罪被判处刑事责任,现正处于缓刑考验期,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决。执行干警将法律后果告知朱某,要求其主动申报财产并积极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否则将其违法行为通报缓刑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决定是否撤销缓刑予以收监。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朱某当即履行了3000元,并作出每月还款的分期履行计划。


和解协议未履行,拘留没商量!

王某与关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年本院在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关某在支付完2万元首笔和解款后,一直未履行剩余款项,且在法院多次催促履行情况下仍未履行。针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节,法院依法对关某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执行和解不等于案结事了,关某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执行现场

为确保节前执行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屯溪区法院梳理涉民生、涉金融债权案件等,多渠道摸清被执行人住所、活动范围、名下财产,重点锁定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活动期间,执行完毕4件,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16.4万余元。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