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周某与徐春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现申请执行人周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4)皖1002执恢74号
被执行人:
徐春海,男,1973年3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褚集镇龙徐村晓庄组9号,公民身份号码340321197303100219。
执行标的:(2024)皖1002执恢74号141910.78元。
悬赏标准:举报人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由本院顺利执行到位全部或部分的,申请执行人承诺在10日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联系人):0559-2319950、19955990110,王法官
悬赏期限:该案执行完毕前。
郑重承诺 :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员信息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