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人民法庭促推诉源治理的积极作用,深入园区企业面对面倾听司法需求,5月21日至22日,黄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卢文静率队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进展情况。
卢文静一行实地查看了休宁县法院五城法庭和黄村法官工作室、屯溪区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逐一了解法庭功能设置、审判质效、人员配置、软硬件保障等情况,围绕思想政治、源头治理、多元解纷、执法办案、诉讼服务、强基导向六个方面提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具体要求。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高新区管委会,卢文静与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吉刚围绕坚持能动履职,加强涉企案件司法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交流。期间,走访了黄山佳龙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黄山瑞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黄山奥菲家具有限公司,针对企业在合同签订、用工用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存在法律问题“一对一”解答。
黄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其洲,副院长级审判员田丰,有关部门同志参加调研。休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林丹,屯溪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翔华先后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