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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护春蕾 国旗下的“法治第一课”

作者:王霖  发布时间:2024-02-29 11:22:08 打印 字号: | |

 国旗猎猎飞扬,教诲声声入耳。为进一步涵养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营造尊重爱护国旗的浓厚氛围,近日,屯溪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徐业稳走进百鸟亭小学柏山校区,为孩子们带来了一场独特的“开学第一课” 。

在雄壮嘹亮的国歌声中,鲜艳的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冉冉升起。国旗下师生们庄严肃立、高唱国歌,向国旗行注目礼。升旗仪式结束后,徐业稳法官走上升旗台,通过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以及国旗升降仪式的相关知识,结合真实案例,教育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到国旗的神圣不可侵犯,增强同学们的国旗意识和爱国情感,激发他们自觉捍卫国旗尊严的决心,为同学们上了新学期的第一堂法治课。

《国旗法》是为了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

《国旗法》的规定

●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全日制中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不得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升降国旗要注意些什么?

●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