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执异139号
北京天硕环球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曾彩云与北京天硕环球商贸有限公司与黄山朗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002执异139号执行裁定书及(2023)皖1002执异13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承办法官:刘晓霞
电话:0559-2319950
邮政编码:2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