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破2号之一
2023年2月28日,本院受理吕佳冬申请黄山柏丽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在债权申报期内,共有8位债权人向黄山柏丽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通过管理人审核及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数额为446537.66元,本院对上述债权予以确认。另黄山柏丽置业顾问有限公司拖欠39名职工工资,职工债权共计539273.21元。经管理人调查核实,管理人接管到的黄山柏丽置业顾问有限公司财产评估价值377741.97元,其负债总额为985810.87元。本院认为黄山柏丽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无重整、和解可能,且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已执行完毕,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18日裁定宣告黄山柏丽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黄山柏丽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