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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002执恢417号张玮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2 08:43:1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执恢417号

张玮: 


关于黄山市屯溪实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拟对被执行人张玮名下坐落于于屯溪区天都大道30号君悦华府2001室【皖(2020)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05898号】房屋进行评估、拍卖。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1002执恢41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限你在公告期满后第5个工作日上午9时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在选择评估机构后第5个工作日到上述房产处参加评估,并于评估后10个工作日内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对该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