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465号之二
张炅: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青青诉张炅、蔡鑫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002民初465号案件上诉状,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465号之二
张炅: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青青诉张炅、蔡鑫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002民初465号案件上诉状,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领取该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