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执2188号
黄科发:
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与黄科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拟对被执行人黄科发名下坐落于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城东花园东苑49幢502室【皖(2021)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13532号】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1002执21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限你在公告期满后第5个工作日上午9时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在选择评估机构后第7个工作日到上述房产处参加评估,并于评估后15个工作日内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对该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