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民撤2号
王深杰:
原告安徽驿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山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你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民终70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皖1002民撤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方斅
电话:0559-2319930
邮政编码:245000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民撤2号
王深杰:
原告安徽驿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山市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你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民终705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皖1002民撤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方斅
电话:0559-2319930
邮政编码:2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