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2709号之一
王许俊、江苏五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潘小英诉被告王许俊、第三人江苏五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2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王蕾
电话:0559-2319930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2709号之一
王许俊、江苏五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潘小英诉被告王许俊、第三人江苏五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2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王蕾
电话:0559-231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