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2785号
郭树海:
本院受理原告吴有富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王晶
电话:0559—2319330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2785号
郭树海:
本院受理原告吴有富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2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承办法官:王晶
电话:0559—231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