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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002民初2944号章高峰民事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17:56:57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2944号

章高峰:


本院受理原告刘纪文与被告章高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29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刘纪文撤回起诉处理。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张 怡

联系电话:0559-2319307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五里亭路8号(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