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2714号
冯春健:
本院受理原告王凯与被告冯春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002民初27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官:张 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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