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3)皖1002刑更10号
罪犯廖亚萍,女,汉族,1997年7月19日出生,住四川省金堂县赵镇街道今日润岭二期。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一审案号为(2023)皖1002刑初113号。
案件审理期间,廖亚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医学证明材料,以其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审查,本院已立案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馈意见(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五里亭路8号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钱贵明,联系电话:05592319319)。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