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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26 16:52:5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3)皖1002刑更10号


罪犯廖亚萍,女,汉族,1997年7月19日出生,住四川省金堂县赵镇街道今日润岭二期。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一审案号为(2023)皖1002刑初113号。

案件审理期间,廖亚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医学证明材料,以其怀孕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经审查,本院已立案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9月26日至9月29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馈意见(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五里亭路8号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联系人:钱贵明,联系电话:05592319319)。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