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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002民初2660号简章发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11:49:24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简章发:


本院受理原告黄山市振翔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26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简章发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山市振翔商贸有限公司货款110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以欠款11045元为基数,从2022年12月19日开始按照LPR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款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法官:胡建华

联系电话:0559-231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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