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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002破7号之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8 17:06:3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破7号之一


2023年7月28日,本院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屯溪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黄山市迁客商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在债权申报期内,共有3位债权人向黄山迁客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通过管理人审核及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数额为1025699.10元,本院对上述债权予以确认。经管理人调查核实,管理人目前接管到的黄山市迁客商贸有限公司财产为0元,其负债总额为1025699.10元。本院认为,黄山迁客商贸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亦不存在重整、和解的可能,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9月13日裁定宣告黄山迁客商贸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黄山迁客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