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符国庆:
本院受理黄山潮童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与你及黄山芮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山市彦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徽悟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联系人:黄 珍
联系电话:0559-231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