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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002民初2248号江长江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7:19:1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民初2248号

江长江:


本院受理原告方建国与被告江长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2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承办法官:朱静华

联系电话:0559-2319330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