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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002民初2322号安徽浩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杜学彪民事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2 08:05:5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民初2322号

安徽浩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杜学彪:


本院受理原告张清友与被告李雪、安徽浩然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杜学彪、第三人张彪、安徽希月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作出(2023)皖1002民初2322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232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承办法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方斅

电话:0559-2319930

邮政编码:245000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