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送达公告
(2023)皖1002执异64号程金有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8 17:28:06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执异64号

程金有:


黄山市民网络有限公司与程鸿斌、程金有与黄山天联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执异64号执行裁定书,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