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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土方”能治病 种植罂粟获刑罚
  发布时间:2023-06-26 17:46:12 打印 字号: | |

6月25日,屯溪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胡某某现年已74岁,其听说罂粟的果实可作药用,能够煮水后饲喂家中的猪和鸡,让家畜不易患病。一次在路边见有人种植便留下一颗种子,带回家中自己种植在荒地上,后因疏于管理,导致罂粟成片蔓延。今年4月21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胡某某非法种植的罂粟,依法予以铲除。经清点,被铲除的罂粟共1137株,后经取样鉴定,确认系罂粟科罂粟属罂粟。当日,胡某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上述罂粟是自己在2022年10月份种植。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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