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2091号
周卫星:
本院受理原告余书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原告余书斌的诉讼请求为: 1. 判令被告周卫星归还借款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自起诉之间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计至还清之日);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三年六月九日
承办法官: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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