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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002民初2087号黄山指南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黄山金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17:22:04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2087号

黄山指南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黄山金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通国、刘武:


本院受理原告李夫友与被告项慧刚、第三人黄山指南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黄山金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王通国、刘武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20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承办法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审判员:汪卫东

电话:0559-2319323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