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破4号之一
2023年3月31日,本院根据汪艳焱、祝夏琴、程美红、叶惠华、王利燕、程爱新的申请裁定受理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共有26户债权人向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31980983.62元。经管理人审核及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19户无争议债权,数额为11549279.77元,此外职工债权总额为776169.51元。有争议债权具体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屯溪支行对管理人审核的债权数额915434.22元无异议,但认为不应核减律师费;黄山市江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管理人审核的债权数额4756882.11元无异议,对其享有的优先权范围有异议;黄山市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对管理人审核的债权数额1383330.14元有异议,认为核减违约金无依据,且担保人许丽娟已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诉讼;鲍志萍对管理人审核的债权数额为3527392.00元有异议,认为管理人审核的利息低于约定的利息。经管理人调查核实,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名下的资产有厂房、土地使用权(含无证部分)及相应附属物,经评估价值为13591060元;动产(含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库存辅料等)及商标的评估价值为512646元;对外追收债权188万元(其中鲍志华尚有170万元未实际出资及处置公司车辆价款18万元)。现无人提出重整或者和解申请。本院认为:本院已确认的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无争议债权总额为11549279.77元,以及职工债权776169.51元,其他有争议的债权人对核减的债权存在异议,但根据管理人的审核结果统计的有争议债权总额不低于1062万元。因此,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负债总额超过2200万元。而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其名下机器设备等动产、商标存在难以变现或变现价值不高的现实困难,且对外追收的债权存在难以追收到位的风险,即便相应动产及商标能够按照评估价值变现,以及对外债权可以足额追收,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所有资产也不足1600万元。因此,根据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的上述资产及负债状况,可以确认其已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已具备法律规定的宣告破产条件,且无人申请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重整或者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3年5月26日裁定宣告黄山顺隆时装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