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1002破1号之二
2019年3月21日,债权人李培佩以黄山君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胜置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君胜置业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6日作出(2019)皖10破申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李培佩对君胜置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19年7月24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皖10破5号民事裁定,指定本院审理君胜置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2日依法指定黄山市金贝破产清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君胜置业公司管理人。查明:君胜置业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股东宁波鼎欣盛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70%、姚保君占25%、上海通景置业有限公司占5%,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由于君胜置业公司存在自身开发资金不足、涉及民间借贷标的大等因素,致使其无法实施有效经营管理。2019年1月9日,本院召集了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向全体债权人汇报了君胜置业公司破产情况。经管理人对君胜置业公司财产进行全面清理、审计评估,以及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截至目前,君胜置业公司破产财产评估价值为127622010元;另该公司银行存款为2774161.70元、车辆拍卖款为24900元;以上君胜置业公司可用于清偿到期债务的财产总额合计130421071.70元。本院于2022年12月15日作出(2019)皖1002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确认君胜置业公司负债总额为614820866.33元。2023年5月11日,管理人黄山市金贝破产清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宣告君胜置业公司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3年5月16日裁定宣告黄山君胜置业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