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161号
程存富: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山市百斯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程存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民初161号
程存富: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山市百斯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程存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