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民初801号之一
刘利平:
本院受理原告胡鑫庭与被告卢倩、王雅婷、刘利平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3)皖1002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卢倩、王雅婷对一审判决不服,于法定期限内提交民事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庭: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审判员:汪卫东
电话:0559-231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