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优惠券是电商平台常用的营销手段,也是消费者习以为常的现象。近日,在屯溪区法院办理的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程某却因使用了平台发放的200元无门槛优惠券,被平台卖家起诉到了法院。
事情起因是2022年9月,被告程某在原告王某经营的电商平台店铺购买了一台洗车机,产品说明页面未标明出水管尺寸,程某收到货发现出水管较细,担心出水量无法满足使用需求,便与卖家协商退货。双方沟通无果,程某在平台提交了退款退货申请。随后王某主动联系程某,表示洗车机体积大,退货对双方均有不便,自己愿意退还200元作为补偿,请求撤销退款退货申请。程某试用机器后对实际出水量较为满意,应要求撤销了申请,事后也如约收到王某的200元转账。
原本事情至此已告一段落,谁知过了两个月,平台却因此前程某的申请,对王某扣款200元,并转为无门槛优惠券支付给程某。王某心中不忿,误认为程某恶意利用平台漏洞牟取不当得利,要求其退还。而程某这边因该电商平台经常发放大额优惠券,已经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优惠券使用了,以为自己并未收到平台退款。双方各有误解,难以达成一致,王某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很快理清事件的来龙去脉,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产生矛盾的关键在于双方因误解而情绪对立,沟通协调不畅。法官遂帮助被告程某在手机APP上一笔笔查找核实,当庭找到了案涉200元优惠券的使用记录,事件全貌得以清晰地呈现在双方面前。了解到事件真相,程某当场就向原告王某退还200元,并主动提出承担案件受理费,王某也欣然接受,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场纠纷以案结事了人和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