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民初1404号
朱叶伟:
本院受理原告曹国强与被告朱叶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1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朱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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