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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002执异21号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6 17:03:3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1002执异21号

颜军、黄山峰业六味美食坊餐饮有限公司、黄山峰业六味美食坊餐饮有限公司休宁经济开发区分公司:


本院在执行黄山市屯溪区立全粮油店与颜军与黄山峰业六味美食坊餐饮有限公司、黄山峰业六味美食坊餐饮有限公司休宁经济开发区分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002执异21号执行裁定书,限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