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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1002破1号之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17:12:5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1002破1号之一


2023年1月11日,本院根据黄山联众报业传媒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黄山联众报业传媒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在债权申报期内,共有6位债权人向黄山联众报业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了债权,通过管理人审核及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数额为5598449.45元,本院对上述债权予以确认。经管理人调查核实,管理人目前接管到的黄山联众报业传媒有限公司财产仅有1936.62元,其负债总额为5596512.83元。本院认为,黄山联众报业传媒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亦不存在重整、和解的可能,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2月24日裁定宣告黄山联众报业传媒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黄山联众报业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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