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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法院公开审理安徽医科大学审计处原主任科员沈国华受贿案
作者:琚丹雅  发布时间:2023-02-20 16:16:06 打印 字号: | |

2月17日上午,屯溪区法院公开审理安徽医科大学审计处原主任科员沈国华受贿一案,并联合屯溪区纪委监委、屯溪区司法局,邀请区直有关单位项目建设工作分管领导等共计40余人旁听案件审理,开设了一堂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沈国华在担任安医大审计处主任科员期间,在安医大科教大楼工程、安医大第二附属医院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工程承接方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工程承接方贿赂共计62.5万元。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沈国华的犯罪构成、量刑情节等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就相关问题展开法庭辩论并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沈国华作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鉴于案情复杂,合议庭将择期宣判。   

屯溪区法院注重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释法、庭审教育功能,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庭审观摩,把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打造成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课堂,通过鲜活的反面教材,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筑牢廉政“底线”,达到了警钟长鸣、以案释法、以审促廉的良好效应。


 
责任编辑:张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