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郜国豪:
本院受理的原告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002民初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