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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1002民初586号高云娟、胡中良开庭传票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7:22:57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民初586号

高云娟、胡中良:


原告王昭与被告高云娟、胡中良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发区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官:徐云飞 

电话:0559-2324890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