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丁亮亮:
本院受理原告李祥云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002民初34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丁亮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日内支付原告李祥云货款74818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法官:胡建华
联系电话:0559-2319663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丁亮亮:
本院受理原告李祥云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002民初34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丁亮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日内支付原告李祥云货款74818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法官:胡建华
联系电话:0559-2319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