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屯溪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市首例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院长周翔华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董应平出庭支持公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应邀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某曾因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先后两次被卫生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陈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采取坐诊或上门出诊、微信诊断等方式,多次对多人开展诊疗活动。期间,陈某某还存在生产并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药品的情形。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案药品适应症、功能主治及成分不明。
屯溪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当庭作出判决,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判决其在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赔偿涉案医疗器械、药品的处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