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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1002执970号之一袁开明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7 17:55:4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执970号之一

袁开明:


关于李靖与程莉、袁开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2年10月10日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002执9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2022)皖1002执970号执行裁定书、(2022)皖1002执97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并限你在公告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但你未到场。现再次发布公告通知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在选择评估机构后第10个工作日上午十点到长丰县双墩镇吴王路与谯城路交口中央公馆L地块5幢603室参加评估,并于评估后15个工作日内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对该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