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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1002执恢630号朱建平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5 17:22:19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002执恢630号

朱建平:


关于梅名安、王助荣与朱建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拟对你名下坐落于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纳尼亚小镇K区3幢701室房产及该房产中的附属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现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002执恢63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及(2022)皖1002执恢630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限你在公告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在选择评估机构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十点到黄山市徽州区永佳大道纳尼亚小镇K区3幢701室参加评估,并于评估后10个工作日内到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领取评估报告。逾期则视为放弃权利,本院将依法对该财产进行评估、拍卖。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