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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亚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上饶市阡峰运输有限公司、程娓力服务合同纠纷案起诉状副本等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17:45:16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程娓力:


本院受理黄山亚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上饶市阡峰运输有限公司、程娓力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原告黄山亚恒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汽车修理保养合同费用人民币12280元 2、本案全部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2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