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皖1002民初2542号之一
丁浩:
原告张倩与被告丁浩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002民初25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